2023-08-13 16:34:49 来源 : 证券之星
股票代码:002433 股票简称:*ST 太安 公告编号:2023-072
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
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
交易日(2023年8月9日、8月10日、8月11日)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
二、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
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,公司董事会对公司、控股股东就有关事项进行
核查,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。
-82,282.23万元,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,公司股票自
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,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
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;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
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;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等情形
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情形
均未消除。
或“法院”)送达的《通知书》以及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
简称“申请人”)关于对公司的《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》,申请人向汕头中院申
请对公司进行重整,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。截止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尚未收
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,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
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,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。如果法院裁定受
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》(2023
年修订)(以下简称“《股票上市规则》”)相关规定,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
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;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,则根据
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。具体请见公司
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《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》(编
号:2023-071)。
清欠进展公告》,截至2023年8月1日,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“太安堂集团”)占用的25,395.24万元,已累计归还25,395.24万元,尚未偿还
的金额为0万元;控股股东占用的54,674.37万元,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
日已累计归还5,518.24万元,尚未偿还的金额为49,156.13万元。截至本公告披露
日,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尚未归还金额为49,156.13万元。根据《关
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》(国发[2020]14号),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
的,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、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,法院受理上市公司
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、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,将直接影
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,因此,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。
买卖本公司股票。
三、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
本公司董事会确认,除前述推动合规问题解决以及债务风险、退市风险、持
续经营风险化解等事项外,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
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、商谈、意向、协议等;董
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、
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;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
不存在需要更正、补充之处。
四、相关风险提示
程序的文件,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,重整或预重整是
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。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,根据《股票
上市规则》相关规定,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;
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,则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相关规定,公司股
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。
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停牌的公告》及2023年5月9日发布《关于公司股
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》等公告,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
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-82,282.23万元,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
具无法表示意见。前述情形触及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9.3.1条第一款第(二),
第(三)项规定,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
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,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
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;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
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;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。前述情形
触及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9.8.1条第(一)(四)(六)(七)项、第9.8.2条规
定,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前述“退市风
险警示”及“其他风险警示”情形均未消除。
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,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
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。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,及时履行
信息披露义务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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