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6-29 21:25:01 来源 : 芸汐说历史
“8万元是擅自解除艺人协议的违约金,48万元是6次私自参加活动的违约金,总计56万元!”--星工场公司
“望子成龙,望女成凤”
(相关资料图)
一直以来都是大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期待,
尤其是现在,家长个个都铆足了劲,
生怕自己的孩子落后别人一分一毫,
在孩子上小学时就报了各式各样的辅导班、补习班,
但孩子在满足家长的期望之后,是否就“万事大吉”了呢?
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故事是:“星妈”的“56万”赔偿风波(童星:施依辰,星妈:李武)
“童星”
在施依辰4岁的时候,便走进了大众的视线,
在大大小小的舞台上,我们都能看到那个漂亮、可爱的小姑娘,
别看施依辰年纪小,
当起小歌手、小嘉宾、小演员,个个都是有模有样的,
喜欢追剧的朋友应该在热播的电视剧中,
注意过这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孩。
我们特别好奇,是怎样的妈妈能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女儿,
施依辰的妈妈叫李武,
但是私底下大家都是半羡慕半佩服地喊李武“星妈”,
在众人的夸奖追捧下,李武并未表现出太多的高兴,
反而是勉强地笑了笑,
因为在李武的心里埋藏着一个缠绕她许久的“麻烦事”!
那是一场“万众瞩目”的国际时装秀,
女儿获得这样的好机会,李武本是高兴激动的,
但走秀结束后,李武却被经纪公司索赔“56万”!
这件事的人际关系些许复杂,
我们不妨从头讲起,从中了解施依辰与她的童星之路。
施依辰的家庭还算富裕,父母在浙江本地做鞋厂生意。
施依辰是李武与丈夫诞下的第二个爱情结晶,
刚出生的时候施依辰就非常的可爱,
圆圆的小脸,可爱的鼻子,樱桃似的小嘴,
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,
当初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变得越来越漂亮,
每一个见过施依辰的人都会夸她长得好看,过目难忘,
周围的人对施依辰赞不绝口,
李武这个当妈的心里自然万分高兴,
在众多的夸赞中,有一位阿姨的话引起了李武的注意,
“小姑娘真漂亮,就跟小明星一样。”
俗话说:“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”
这句话让李武非常在意,她在心里反复琢磨着,
但依旧没有定夺,她将这件事告知丈夫,
可丈夫却没给出一条有用的建议,只是告诉李武想做什么都支持,
李武便去找自己的好姐妹商量,看看有什么建议,
没想到一说,对方就极度支持,
“可以啊姐,小辰那么漂亮多才多艺,让她试试也挺好的!”
朋友的话让李武瞬间有了信心,
她心想:“说不定,我女儿真的能在“童星界”走出一条路。”
李武是一个办事利索,敢拼敢干的女人,
绘制好女儿未来的远大宏图之后,
李武放弃了自己平静、安稳的生活,
甚至关闭了自己与丈夫辛勤经营了20多年的鞋厂,
可以说,是把全部精力都倾注在了女儿施依辰身上,
小小的施依辰每天奔波在,学业教育与艺术教育之间,
每天,李武都会花很长时间去打扮女儿,
尽管女儿已经很漂亮了,但李武还想让女儿更漂亮,
她用心地为女儿扎各式各样的辫子,
李武就像是女儿的“经纪人”,
每天为女儿寻找优质资源,让女儿尽早有所成就,
这样忙碌的生活让李武有些享受,
她知道,自己的女儿离梦想已经一步一步地接近了,
有句话是这样说:“有些人天生就是主角。”
在那个普通的练功房里,一群小仙女在努力地练着舞,
施依辰却是仙女中最特别的那一个,
她在舞蹈房里翩翩起舞的样子,就像一个不染尘世的精灵。
女儿的优秀令李武拥有了很足走下去的勇气,
每天为女儿寻找资源的积极性更大了些。
也许连李武都没有想到,机会竟然来的如此快,
那是2013年的11月9日,
一个普普通通的一天,李武悠然地躺在家里的沙发上刷着社交平台,
忽然一条帖子令她眼前一亮,
帖子发布人是温州当地一家“星工场-童星策划”
发布这篇帖子的目的,就是为了给某知名品牌童装拍摄画册,
目前只招募2个男孩与2个女孩,名额有限,积极参与,
最让李武心动的还是贴子最底下的一句话,
“成为本公司的模特,有机会为热播剧童星进行搭档。”
虽然,施依辰大大小小也拍过不少的画册,
但是还从未跟童星拍过,这个条件深深吸引了李武,
于是,李武立即添加了“星工场”在社交平台留下的联系方式,
到了面试那一天,星工场熙熙冉冉挤满了人,
这场面一点都不像没有报酬的样子,
也许大家挤破了头都想跟“童星”拍摄吧。
很快,激烈的面试竞争开始了,
经过几轮激烈的面试之后,施依辰不出所料地入选了,
成为了招募的四名小模特之一,
李武本以为可以跟童星合作了,但一件“猝不及防的消息”随之而来,
“如果想最终参加画册拍摄,必须与星工场签订“艺人经纪协议书”。”
这份艺人协议书一签就是5年,
这也就说明,施依辰未来5年将会成为星工场旗下的艺人,
以后参加活动、拍摄节目都必须经过星工场公司的同意,
换句话说签完协议,李武就等于将女儿的前途交到别人手里了,
一边是与童星合作的好机会,一边是掌握女儿的前途,
这个问题让李武心里十分的纠结,
不仅是李武纠结,其他三名入选的童星家长也很纠结,
迟迟没有同意星工场的要求,
于是在2013年11月18日,
星工场的一位大人物接待了童星家长,
这个大人物便是星工场的总经理---卢笛,
别人告诉李武:“卢笛很厉害,温州少儿春晚都是她搞的,很有本事。”
家长见到卢笛之后,卢笛没有过多的寒暄,
而是开门见山的拿出当初那份“艺人协议书”,
协议书一共有4页、17个条款,
协议书中的条款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其中两条约定尤为“刺眼”,
“第五条的意思是:如果施依辰参加除公司安排外的活动,必须经过甲方同意。”
“第十四条的意思是:公司发现施依辰擅自参加活动,应向公司支付8万元违约金。”
面对这样的协议书,李武当时权衡利弊后想要拒绝的,
看到李武想拒绝,刚刚看起来女强人的卢笛,
秒变知心人:“这个协议没关系的,你如果进咱们公司,想去参加自己联系的活动,跟我说了我同意了就没事的。”
听到这话,李武便渐渐放下心中的疑虑,
既然总经理都这么保证了,这个机会又这么难得,
错过了这个“出道成名”的好机会,
下一个机会还不知在哪儿呢。
于是李武当机立断,在那份协议上签下了名字。
女儿顺利的踏出了成为童星的第一步,
下一步是否也这么顺利呢?
不久之后,李武就在童装品牌的宣传海报中,
看到了女儿施依辰跟童星搭档的照片,
李武当时非常的高兴,并且还有一个专门的策划公司包装施依辰,
李武在心里暗暗庆幸:“还好当时签字了。”
可这份喜悦还未保持多久,李武就发现不对劲了,
拍完那个童装海报之后,公司就没再为施依辰介绍参加好的活动了,
用李武妈妈的话说就是:“卢笛那里都没有多少资源介绍给依晨,我的资源比她还多呢!”
一个公司的资源,竟然还没有一个家庭主妇的资源多,
这也难怪李武有些生气了。
既然公司没资源但李武有,
自此李武便带着女儿参加各式各样的活动,
顾及到之前所签订的协议,李武每次参加活动前都会给卢笛发微信,
而卢笛那边每次收到微信,
从未明确表示依晨不能参加这些活动。
“广告拍摄”、“电视综艺录制”、“电视剧”……
母女俩全国各地到处赶场子、根本停不下来,
可以说在李武的带领下,施依晨才渐渐走进大众的视野,
虽然已经有所成就,但是李武还是想让女儿多学点东西,
于是就为女儿报名“温州某艺术培训学校”的模特班,
不管走到哪里,施依晨都散发着光芒,
她是老师眼中的“优秀学生”,是校长眼里的“宝藏学员”,
施依晨生来就有文艺天赋,没学多久小模特步就走的有模有样的,
在一个周末,学校举行了一场“模特步”比赛,
冠军将会拥有一个上到大舞台的好机会,
施依晨一路上过关斩将、突破层层难关,
最终成为冠军,获得了那个人人羡慕的好机会。
“机会”
2014年3月,
李武满心欢喜的跟卢笛发微信,
“我星期天23号,要带依晨去北京走秀,说是跟一线品牌的模特一起走秀的,这个秀我觉得还是可以的。”
很快卢笛的回复就发过来,如往常一样给出了模棱两可的回复,
她发送了三个表示赞赏的大拇指表情,
并说了一句“女儿发展很好。”
就这样,施依晨顺利的跟母亲去往北京,
参加了北京举行的大型国际时装秀,
前来参加的都是在“模特界”享有盛誉的一线模特,
还有各大知名的时尚设计师设计的衣服,
走秀如期正常开始,一个个模特自信且专业的完成走秀,
但让我们眼前一亮的,是一个年仅6岁的小女孩,
她穿着黄色的衣服,就像是一个萌萌的小黄鸭,
脸上挂着可爱阳光的笑容,
她一出来简直萌翻全场,就连国外的名模都被她打动,
掐着腰,甩着胳膊,面向镜头摆poss,
走秀顺利完成,并未有任何状况外的情况,
那个闪闪发光的女孩便是“施依晨”,
李武在台下看着女儿,明明是高兴眼泪却不自觉的流了出来,
走秀结束后,施依晨跟众多中外名模都合了影,
还有许多外国模特跟依晨玩,可以说是相当的开心了,
千里之外的卢笛坐在办公室里,
关注着“旗下艺人施依晨”的动态。
2014年3月28号,
活动圆满结束,是李武母子回温州的日子,
这天一大早,卢笛就迫不及待的给李武发了微信:“公司联系了记者采访你女儿。”
李武看到了手机的消息,却默默的关上了,
任凭卢笛一遍又一遍的发送疑问,
问起原因时,李武只是回答道:“就想拖一下。”
接受记者的采访,对想成名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曝光,
李武为什么想拖一下呢?
因为这个“国际时装周”的活动,是艺术校长郑显妙推荐的,
郑显妙与卢笛之间有着很深的矛盾,
之前郑显妙与卢笛还是合伙人,
但是不知两人因为何事分开了,而且两人还打过官司,
可以说矛盾非常激烈了,两家已经达到了水火不容的状态。
两人多年的矛盾都未解开,况且还打过官司,
不用想都知道,两人是绝不可能因为李武母子而“包容”
现在摆在李武面前的只能是一道单选题,
想到之前李武没有回复卢笛的消息,
想必大家可以猜测出李武的选择。
回到温州李武瞒着卢笛带着女儿施依晨,接受了艺术学校安排的采访,
报道一出卢笛立马得知此消息,
她一连发了好几条消息质问李武,到底是什么情况。
并口气严厉地警告李武,
如果施依晨登报,不得为其他任何学校活产品做宣传,
“我不反对施依晨登报,但希望可以经过公司的审核再发布。”
说罢之后,卢笛还发来了当初李武签订的协议书照片,
似乎是在提醒李武,不要忘了两人当初的协议。
3月31日《小超模跻身国际时装周》的报道,呈现在大众眼前,
报道上艺术学校的名字已经被删除的干净。
这还不够,没过多久另一家报纸的版面上,
也出现了类似的报道,
这个报道便是卢笛发的,报道上明确表示施依晨是星工场的签约演员。
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,已经暗暗打响了,
自此之后,星工场公司为旗下艺人施依晨提供的资源越来越少,
并且明确表示不允许施依晨参加,除公司外安排的任何活动。
事情的错误明显的倒向了卢笛,卢笛又是什么看法呢?
虽然卢笛没有露面,但是她向记者发了短信,
称自己才是被“利用”的那一方,
听到“利用”这个词,气的李武的脸一下就红了,
两人都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,矛盾也就进一步的激化,
李武与卢笛之间的言辞沟通所使用的词语,
越发的尖锐刺耳。
在李武发布的朋友圈之下,有几条卢笛的长篇大论,
这张图片就是卢笛所评论的内容,
可以清楚的看到,卢笛称李武的女儿是她与郑显妙手中的“一枚棋子”。
“棋子”这样的话让李武气不打一处来,
既然如此两人再没有合作下去的理由了,
李武明确表示会请律师解决掉不成立的“经纪人合约”。
“解约”
2014年4月28号,
李武通过律师向星工场公司寄去了解除《艺人经济协议书》的通知,
面对这样的通知,卢笛拒不认可!
沟通无果,李武在律师的建议下,
于2014年5月,将星工场公司告上法庭,
“请求法院确认解除协议的通知有效,确认双方签署的协议已经解除。”
事情并未向李武预想般顺利解约,反而是星工场向她索赔56万!
“8万元是擅自解除艺人协议的违约金,48万元是6次私自参加活动的违约金,总计56万元!”
这必然是让李武无法接受的,明明每次参加活动都得到卢笛的同意,
如今怎么称之为“私自参加”?
星工场公司表示:“与李武联系的那个微信号并不是卢笛,不做数。”
如此蛮不讲理的要求,李武当然不会赔偿,
随后,星工场公司发起了诉讼。
为了弄清与李武联系的微信号是否是卢笛,
法院的工作人员专门咨询了有关公司,
经过查询,名称为“卢笛”的微信号,
绑定的电话号码,正是星工场公司。
2014年8月,
温州市某区法院对星工场与李武的案件进行了判决,
“李武母女与星工场公司签订的《艺人经济协议书》合法有效,属委托合同的性质,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这份协议书。”
除此之外,法院认为星工场公司没有举出合同解除后,
对方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,
故星工场公司要求原告支付合同违约金8万元,不成立!
法院判决李武应向星工场公司支付16万元的违约金,
因为施依晨有两次活动,未曾经过星工场公司的同意。
这样的结局,李武显然是不接受的,
此后她再次提起了上诉。
“结尾”
为了不影响女儿今后的“童星”发展,
李武并未对女儿提起“打官司”这件事,
她照旧带着女儿去艺术学校学习。
“童星”这个话题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,
有人认为释放孩子的才华挺好,
也有人认为当“童星”会限制孩子的全面发展,
过早的将孩子推向市场经济。
对于当“童星”这件事,你有类似的经历或看法吗?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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